1、產品生產企業應為有明確法人地位的實體,產品有注冊商標,質量穩定且批量生產;
2、企業應按GMP和ISO22000管理體系的要求建立和實施了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
3、企業在申請認證前,ISO22000體系應至少有效運行三個月,至少做過一次內審,并對內審中發現的不合格實施了確認、整改和跟蹤驗證。
1.咨詢服務機構到公司企業開展調查、知識產權貫標;
3、管理系統運轉時長不低于3個月,并給予現行標準可行的管理系統資料;
4、生產制造、加工處理或服務項目環節中恪守適用的國內和出口國(地區)相應的國家法律、政策法規、規定和規范明細單;
5、管理體系所涉及到的環節、企業產品及服務項目的詳細說明或對企業產品、工藝設計流程圖、加工工藝表述;
6、組織機構圖與崗位職責詳細說明;
7、機構總平面圖、工業園區方位圖、總平面圖;
8、加工處理生產車間總平面圖;
9、商品不良后果具體分析、可操作性前提條件計劃方案和HACCP計劃方案、評估明細單;
10、加工處理生產流水線、實行HACCP新項目和班次的詳細說明;
11、食品添加劑應用情況報告,涉及應用的添加劑名稱、使用量、適用企業產品及限定規定等;
12、生產制造、加工處理或服務項目環節中恪守適用的國內和出口國(地區)相應的國家法律、政策法規、規定和規范明細單;
13、企業產品實行行業標準時,給予加蓋當地政府規范化行政性主管機構審批公章的產品執行標準文件印件;
14、生產制造、加工處理關鍵設備清單和檢測設備清單;
15、委托加工物資情況報告(當存有干擾食品安全管理的關鍵生產過程業務外包時,請予附頁詳細說明。
16、企業產品符合標準安全可靠規定的相應的直接證據;適用時,給予由具有資格的檢驗機構開具的接觸到商品的水、冰、汽符合標準安全可靠規定的直接證據;
17、服務承諾恪守相應的國家法律、政策法規、權威認證規定及給予資料真實有效的個人聲明公告。
在不斷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現狀下,基于本標準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組織,可以通過對其有效性的自我聲明和來自組織的評定結果,向社會證實其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能力,持續、穩定地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終產品,滿足顧客對食品安全要求;使組織將其食品安全要求與其經營目的有機地統一。食品安全要求是第一位的;它不僅直接威脅到消費者;而且還直接或間接影響到食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組織或其他相關組織的商譽;甚至還影響到食品主管機構或政府的公信度。因此,本標準的推廣是具有重要作用和深遠意義的。